第 159 号条例是一项关键安全标准,旨在提高车辆在驶离和低速机动期间的安全性,特别是在城市环境中。该条例规定,所有配备驶离信息系统 (MOIS) 的车辆都必须满足严格的要求,以探测并提醒驾驶员注意骑自行车者和行人等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 (VRU) 的存在。

以下是第 159 号条例的要求:

有效运行:

  • MOIS 必须在日光条件下才能在驶离和低速机动期间可靠地运行,并提醒驾驶员注意附近的 VRU。

清除可视警报: 

  • 该系统必须提供清晰且易于识别的信号,以提醒驾驶员注意 VRU 和潜在碰撞风险。

误报最小化: 

  • MOIS 必须尽量减少误报,仅在相关情况下激活,以避免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

自动停用: 

  • 如果传感器被冰、雪、污垢遮挡,或因为环境光弱而无法看清,该系统必须自动停用,并发出明显的故障警告信号。

手动停用: 

  • 驾驶员可以手动停用该系统,但必须谨慎操作,并在车辆起动时自动重新激活。

常规合规性检查: 

  • 在常规检查期间,必须能轻松检查该系统的状态,以确保持续合规。

请阅读《UN ECE 第 159 号条例》文件,了解更多信息。